宜昌市福龙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3872471871
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59号
企业基本情况:
宜昌市福龙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26日,注册资本5200万元,总资产约7亿元,是渝东鄂西唯一一家钢铁生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91420500751013881N,法定代表人:李良刚,生产地址:宜昌市猇亭区磨盘村,联系电话:0717-6061111,传真:0717-6061999,经营范围:螺纹钢、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带肋钢筋、无缝管、异形管、焊管、扁钢、工字钢、方钢、圆钢、角钢等热轧变形钢筋及金属制品的制造、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调运。主导产品为热轧带肋钢筋,采用连铸连轧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年产钢60万吨。
环境信息公开:
一、我公司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0500751013881N001P,主要污染物类型:废气、废水。
1、废气排放口共4个,其中:
DA001(连铸、料场除尘器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种类有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污染物达标排放;
DA002(电弧炉除尘器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种类有颗粒物、二噁英,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5mg/m3,二噁英≦0.5mg/m3,污染物达标排放;
DA003(加热炉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种类有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5mg/m3,氮氧化物≦300mg/m3;二氧化硫≦150mg/m3,污染物达标排放;
DA004(精炼炉除尘器废气排放口):主要污染物种类有颗粒物,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5mg/m3,污染物达标排放;
排污许可证许可总量(有组织排放):颗粒物≦184.89吨/年、氮氧化物≦102.6吨/年、二氧化硫≦51.3吨/年。
2、企业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排放口共2个,其中:
DW001(生活、办公废水排放口):生活、办公废水经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后,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直接外排;污染物种类有PH值、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钢铁工业污水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各污染物排放限值:6≤PH值≤9、总磷≤0.5mg/L、总氮≤20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0mg/L、动植物油≤20mg/L、氨氮≤15mg/L、化学需氧量≤100mg/L、悬浮物≤70mg/L,污染物达标排放;
DW002(雨水排放口):初期雨水收集在收集池内,水位达到溢流口时排放,污染物种类有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各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氮≤8mg/L、化学需氧量≤60mg/L、悬浮物≤50mg/L、石油类≤5mg/L,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对料场、电弧炉、精炼炉、连铸机、加热炉等产污设备设施和场地配备了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罩采取密封罩和屋顶罩相结合的方式,废气经布袋式除尘器过滤处理后排放,除尘器有运行记录、布袋更换记录,确保除尘器正常运转。
三、2016年12月,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我公司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了《宜昌市福龙钢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电炉钢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7年4月1日,市环保局发文《市环保局关于对宜昌市福龙钢铁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电炉钢项目环境现状评价的备案意见》认定项目符合备案管理要求,同意备案。
2017年12月,委托有资质的评价机构对我公司的节能环保及配套系统改造项目进行了现状评估,编制了《宜昌市福龙钢铁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及配套系统改造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宜昌市猇亭区环保局于2018年1月20日发文《关于宜昌市福龙钢铁有限公司节能环保及配套系统改造项目现状环境评估的备案意见》同意备案。
四、我公司于2022年3月修改并发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等级:一般。并在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区分局备案,备案表编号:420505-2022-009-L。
五、2022年,我公司废水治理设施运行费用66.84万元、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费用209.25万元。
全年危险废物产生量170.8173吨,其中除尘灰(代码:312-001-23)产生量170.7523吨、废油(代码:900-201-08)产生量0.26吨。除尘灰跨省转移处置(提炼金属)163.98吨,其中转移至贵州明峰工业废渣综合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GZ52035)99.74吨、转移至麻江县金泰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GZ52060)31.9吨、转移至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许可证号豫环许可危废字67号)32.34吨。废油转移至宜昌市志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许可证号YC-05-06-001)0.52吨(R9废油再提炼或其他废油的再利用)。
一般固废钢渣产生量4363.5吨、处置量4363.5吨、出售给水泥厂作生产原料。
六、2022年,因市场行情疲软等因素,2022年6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22年全年生产时间为1674小时。根据排污许可证监测频次要求,对公司内所有排放口进行了监测,其中:电弧炉除尘器排气筒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与国家、省、市三级监管平台联网,每半年进行一次比对检测;精炼炉除尘器排气筒按要求每年监测一次;连铸、料场除尘器排气筒要求每两年监测一次;加热炉燃料使用液化天然气,2022年全年均处于停用状态(做为备用加热设备)、无监测;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办公废水按要求每月监测1次;噪声监测1次;无组织排放监测1次。2021年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及宜昌市生态环境局猇亭区分局均对我公司进行了监督监测,所有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七、202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如下:粉尘9.95吨、无SO2 、NOX排放、氨氮0.0049吨、化学需氧量0.279吨
附:2022年监测报告(部分)